奇葩秀

解读《互联网之子》,为了“分享信息”而得罪这个世界值得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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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葩秀
疯语君:小编回来啦。新年伊始,我们收到了好消息,“嗨玩疯人院”微信订阅号注册成功啦,小编我也将化身护工继续为大家服务,而护工将心情复杂地放弃本号“动漫私享汇”的运营而转入更为疯狂的“嗨玩疯人院”。我们揪心,因为2个月内,在没有推广的情况下,我们找到了近400位对于“娱乐未来”商业态有着相同兴趣的小伙伴,而这次往“嗨玩疯人院”的大迁徙可能会有小伙伴掉队。我们也兴奋,因为成为“疯子”后的我们将更天马行空,从3、5年内即将成型的“虚拟现实娱乐”到可预期的“意识娱乐”,我们不但会继续分享消息,而且还将进入线下来告诉更多人,这些娱乐形态不是意淫,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全民娱乐。平时,我们经常遇到一个问题,人们第一时间听到“娱乐未来”这四个字的时候,往往投以不信任的眼光,估计心里面在犯嘀咕:这靠谱吗?但每每和小编我了解一些细节后,他们又都会不禁赞叹:“真TM有戏,一定也让我参与一下!”真的,大众在面对新生事物所带来“毁三观”的概念之时,往往选择捍卫既得利益和传统,但是在互联网创造的游戏规则前,所谓传统的“法律”、“道德”、“价值”还将有效吗?其实,无数投入互联网大潮的人正在思考探索着这一问题。他们中,有些人务实,也有一些人勇敢,更有甚者敢用自己是生命来演绎自己所信奉的互联网“自由理念”。我们有幸能在新年第一次推送前,找到这一篇文章。它介绍了互联网之子——Aaron Swartz 短暂而有尊严的一生。Aaron分享知识的行为被现行法律认定为“侵权”,但到死他也未曾动摇过信念。小编今天无意为他的行为翻案,但在2015年(后互联网时代)第一个周末的晚上,我们是不是也是时候思考一下了,如果你是天才,你看到了某些未来的秘密,而这个秘密有悖于现世的眼光,你又会做一些什么呢?